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无论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还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新征程上,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夯实法治根基。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
《决定》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避免了改革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近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事权利保护进入了新的阶段,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同时,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与改革的良性互动
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一方面,法治为改革提供稳定的预期和规范的框架,确保改革在有序、可控的范围内进行;另一方面,改革又推动法治不断完善和发展,使法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决定》强调,要充分发挥法治在深化改革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行。
在法治的引领下,改革的步伐更加坚定。例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大大提高了政府效能,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通过完善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通过制定和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促进了绿色发展,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这些改革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法治对于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
同时,改革也为法治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不断涌现,需要通过法治手段加以解决。例如,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网络诈骗、侵犯隐私等一系列新问题,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法治不仅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还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通过不断深化法治建设,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
法治保障下的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实保障。《决定》指出,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确保现代化进程始终符合法治精神,体现公平正义。
首先,法治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保障。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通过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还能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法治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制定和实施文化领域的法律法规,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同时,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激励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这些举措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还提升了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再次,法治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可靠保障。通过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这些措施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还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最后,法治为走和平发展道路提供了坚强后盾。通过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同时,通过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保护我国公民和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这些举措不仅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还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总之,法治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才能确保现代化进程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未来,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