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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函不是违规吃喝的“隐身衣”

  假公函不是违规吃喝的“隐身衣”

  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多起违规“吃公函”问题。根据通报,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201x年至202x年期间,多次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接待,冒用其他基层法院空白公函报销超标准费用等。时任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武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平安在202x年至202x年两年间,多次组织或参与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并通过向有关单位索要空白公函、虚构接待事项等方式,套取公款冲销超标准费用。郭平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x年3月至6月,江西省靖安县仁首中学时任校长应信强为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安排工作人员利用“空白公函”“一函多吃”方式,虚列公务接待9次,违规报销费用共计1.2万元。应信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x年1月,应信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公函是单位与单位之间进行公务来往和接待的凭证,“无函不接待”“无函不报销”是公务接待中的一条“铁规”。早在20xx年11月18日印发实施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20xx年12月修订并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都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这些规定不仅为公务接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各级党政机关在执行公务接待时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却无视这些规定,试图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监管,达到违规吃喝的目的。如上述案例中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利用“空白公函”掩盖违规接待事实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因此,对于此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各地各部门也在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多次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外,针对“空白公函”等违规现象,各地各部门也在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例如,有的地方推行电子公函系统,实现公函的在线申请、审核、备案,全程留痕可追溯,有效防止了纸质公函被篡改或滥用的情况;有的地方建立了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布公务接待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透明度;还有的地方强化了对公务接待经费的审计监督,通过专项审计、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接待问题的查处力度。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有效遏制了违规接待行为,也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年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整治,违规接待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个别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吃喝是小事,不会影响大局;有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有一些干部习惯于“打擦边球”,总是想方设法规避监管。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

  总之,治理违规接待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久久为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严格的纪律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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