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水平,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学习重点
(一)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重要报告。
《中国共产党章程》。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
学习目标:
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学习目标: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学习内容:
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学习目标:
及时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法院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两会”精神,确保法院工作与国家发展大局同频共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学习方法与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学习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院的学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各庭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确保学习活动有序开展。
(二)丰富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定期举办专题学习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讲座,组织干警观看专题片、阅读相关书籍,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注重学用结合
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实际成效。围绕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短板,提出改进措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对待每一次学习活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二)严格学习纪律
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对无故缺席学习活动的干警,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多次缺席或学习态度不端正的,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学习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加强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报道学习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通过宣传报道,展示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学习成果应用
(一)提升审判质效
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审判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深化司法改革
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最新精神,结合法院实际,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合议庭运行,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要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司法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
以学习促提升,以学习促发展。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警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要加大对优秀干警的表彰力度,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系统深入的学习,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显著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深化理论学习,加强实践探索,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