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四好”铸铁军“四精”促振兴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狠抓乡村振兴驻村干部队伍建设,聚焦选派、培育、管理、保障“四个环节”,全面激活驻村干部队伍帮扶动能,奏响乡村振兴“最强音”。
一、定好选人“风向标”,确保选派精准。
一是严把政治用人。坚持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干部的必要环节,严格落实“四个注重选拔、四个坚决不用”要求,对标对表“1+2+X”标准条件(1年党龄、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在编正式干部等要求),强化组织把关,严把政治素质“硬杠杠”。202x年以来,开展驻村干部政治素质考察900余人。通过严格的政审和考察程序,确保选派的干部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精准识人选人。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探索创新“立体看人+精准识人+依岗择人”选人模式,主动对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将甘于奉献“三农”工作、乐于服务乡村振兴、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精兵强将”选出来、派下去。202x年以来,根据需求从70余家单位选派驻村干部。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考察,确保选派的干部不仅在专业技能上符合岗位要求,更在思想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能够胜任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真正做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
三是坚持以村择人。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统筹村(社区)发展难点堵点问题,采取“点穴式”派驻工作法,让党群干部进弱村、经济干部进穷村、政法干部进复杂村、农牧干部进产业村,选派干部到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等开展驻村帮扶。通过科学合理的选派机制,确保每一名驻村干部都能在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大的作用,形成“一人驻村、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同时,注重发挥驻村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派出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资源和支持,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二、建好育苗“温室房”,确保培养精细。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围绕提升驻村干部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教育培训。202x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0余期,培训驻村干部20xx余人次。通过系统化的培训,使驻村干部在短时间内迅速掌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法规、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注重实践锻炼,鼓励驻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了解民情民意,积累工作经验,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是搭建成长平台。建立驻村干部“导师制”,为每名新任驻村干部配备1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作为“传帮带”导师,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尽快适应角色转变,解决工作中的困惑和难题。202x年以来,共为150余名新任驻村干部配备了“导师”。通过“传帮带”机制,促进了新老干部之间的经验交流和知识传承,加速了年轻干部的成长成才。同时,鼓励驻村干部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承担重要工作任务,为其提供展示才华、施展抱负的舞台,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三是注重激励关怀。建立健全驻村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季度考核、半年评估、年终总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202x年以来,共表彰优秀驻村干部100余人,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驻村干部30余人。通过公平公正的考核激励机制,树立了正确的导向,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关心关爱驻村干部的工作生活,定期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让驻村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全身心投入到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
三、织好管理“防护网”,确保监管精细。
一是严格日常管理。制定《驻村干部管理办法》,明确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纪律要求、考勤制度等内容,实行驻村干部签到打卡、工作日志、请销假等制度,确保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尽责。202x年以来,累计开展驻村干部考勤检查200余次,发现并纠正问题30余个。通过严格的日常管理,增强了驻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确保了驻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驻村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202x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1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0余个。通过强有力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驻村干部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完善退出机制。建立驻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职或工作表现不佳的驻村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更换。202x年以来,共调整驻村干部20余人。通过完善的退出机制,保持了驻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确保了驻村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铺好保障“暖心路”,确保支持精细。
一是落实待遇保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落实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医疗保险等待遇保障,确保驻村干部无后顾之忧。202x年以来,累计发放各类补贴200余万元。通过落实各项待遇保障,提高了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增强了其投身乡村振兴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工作,主要用于改善驻村工作条件、开展技能培训、实施项目帮扶等。202x年以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500余万元。通过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了驻村干部的工作环境,提升了驻村帮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加强人文关怀。定期组织驻村干部开展健康体检、心理疏导等活动,关注其身心健康;举办驻村干部家属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家庭困难;开展优秀驻村干部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尊重人才、关爱人才的良好氛围。202x年以来,共组织健康体检300余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00余人次,举办家属座谈会10余场。通过加强人文关怀,增进了驻村干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激发了其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
综上所述,通过“四好”铸铁军、“四精”促振兴的一系列举措,我县在乡村振兴驻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