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心组学习安排,下面,由我与大家交流学习体会,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法治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地位
在党的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胜利闭幕之际,我深感振奋与责任重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不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更为我们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法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其地位和作用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一)法治是现代化的动力源。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为我们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顺利推进。
(二)法治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法治不仅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更是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关键因素。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经济发展注入持久动力。近年来,我国在法治框架下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极大提升了市场效率。同时,法治还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二、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依法治国的能力水平
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我深刻体会到,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中有法、言行守纪。在行使权力时,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行为。同时,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我们既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又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处理群众诉求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作出公正裁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凝聚共识,确保改革措施合法合规、科学合理。此外,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我们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身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我们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媒体等手段,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特别是在青少年群体中,要加强法治教育,培养他们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二)加强执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执法是法治社会的生命线。我们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有序。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凝聚共识合力,形成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形成人人尊法、人人守法的良好风尚。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发各级各部门抓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法治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的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法治建设格局。同时,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