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创新管理手段和监管方式,继续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同建筑市场管理“两场联动”,落实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完善管理体系
(一)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在20xx年实施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应创尽创”的工作原则督促和引导施工企业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新开工项目要制定《创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县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水平和创建率。按照《xx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工程质量主要常见问题治理,提升质量控制标准化水平。同时结合本地实际,以施工现场为中心,按照“质量标准样板化、方案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精细化”的要求,积极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切实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在推进工作中要做到“八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单位、协调到位、交流到位、培训到位、宣传到位、指导到位、推广到位。
(二)进一步通过标准化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落实《xx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要求和防控措施,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需要形成建筑业监管合力。省厅制定印发的《xx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一个突出特点是,将“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各方建设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作为主要目标,将“加强源头治理,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强化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管理,严格规范劳务用工”作为重点任务,其目的是为了构建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此,各相关部门需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来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确保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得到有效监管。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特别是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以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定期汇总分析,为后续监管提供依据。
(二)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此外,还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建筑市场的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潜在风险,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将企业的信用状况与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挂钩,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要在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于信用记录较差的企业,则要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招投标资格等措施,直至清退出建筑市场。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积极整改,恢复信用等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提升人员素质
(一)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要高度重视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如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要探索建立从业人员终身教育制度,鼓励和支持从业人员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二)强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要注重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为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加大对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力度,通过导师带徒、岗位轮训等方式,帮助其快速成长,成为行业的中坚力量。同时,要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工程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加强管理人员能力建设。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要重点围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标准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增强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其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同时,要鼓励和支持管理人员参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学习交流活动,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管理水平。
四、优化服务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要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审批事项,减少不必要的前置条件,简化办事程序,降低企业成本。同时,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优化营商环境。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来我县投资兴业。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建立健全企业服务机制,及时了解和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大对优秀企业的表彰奖励力度,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激发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
(三)加强对外交流合作。要积极搭建平台,加强与其他地区、国家在建筑领域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经验。要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拓展海外市场。同时,也要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来我县投资合作,共同推动我县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总之,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