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股权投资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上水平
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研成果走向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环节。硬科技和金融是强国建设的“两翼”,二者缺一不可。当前,早期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水平提高的核心堵点,亟需加快建设契合科技成果转化内在需求的金融供给体系。我国金融供给体系结构现状。我国现有金融供给体系是在服务传统制造业、资源开发型行业、房地产业等传统行业基础上形成的,相应的供给结构、供给方式、供给体制机制等也主要是以满足上述产业需求为主,呈现出3个显著特点。一是间接融资市场为主,直接融资市场为辅。以银行、保险、信托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集中了我国大部分金融资本,占比高达67%。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债权融资供给方式,在我国社会融资总规模中占据主导地位。二是短期融资供给为主,中长期融资供给为辅。我国以银行业为代表的债权融资周期以1—3年为主,3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主要是满足大中型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而以风险投资为代表的股权融资大多数为5—7年。三是面向中后期的资金为主,早期资金规模不足。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股权投资,以及资本市场,主要是以供给成熟期的企业为主,难以惠及科技创新早期阶段。从宏观层面看,我国金融体系升级演进滞后于我国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和精准度有待提升。
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特别是要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市场,以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首先,应加大对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税收优惠、简化审批流程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同时,鼓励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合作,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共同支持科技企业成长。此外,还应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通过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合作,推出更多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其次,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一方面,应进一步优化主板市场,提高上市门槛,强化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吸引更多优质科技企业上市;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市场,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方式。同时,应加快推动科创板建设,使之成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机制优化,吸引更多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企业挂牌上市,实现资本与技术的有效对接。
再次,要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增强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建立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企业信息、投融资需求等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供需双方的高效匹配。同时,探索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基金、保险机构参与等方式,分散和化解科技信贷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的积极性。
最后,要深化国际科技金融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拓展海外融资渠道,提升我国科技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举办国际科技金融论坛、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等形式,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国内外科技金融资源的共享与融合。同时,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品牌。
综上所述,发展股权投资市场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通过构建多元化金融支持体系、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深化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努力,可以有效解决早期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未来,随着相关政策措施的不断落地实施,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将迈上新的台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更大贡献。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不断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