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关键是把握好科学立法这个重要环节,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法治是国家治理最科学最有效的方式。新时代以来,我们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成效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这一重大原则,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为历史所证明、为实践所检验、为改革所要求纵观人类文明史,不难发现法治与发展、法治与改革、法治与现代化具有密切关系。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来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发挥法治在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法治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从制定实施民法典到修改完善刑事诉讼法,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系列法治举措的出台和实施,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也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些成就的取得,充分证明了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复杂挑战,我们必须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法治不仅是改革的保障,更是改革的动力。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进法治领域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提升法治效能。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确保每一项改革措施都于法有据,每一项改革成果都能得到法律的有效确认和巩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改革与法治的良性互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法治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法治则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通过法治建设,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法治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只有在法治框架下,市场才能有序运行,资源配置才能更加高效,经济发展才能更加健康可持续。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既要注重法治的刚性约束,也要注重道德的柔性引导,努力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总之,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治的引领和保障。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新的征程上不断开创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局面,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