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具体实践形式,在协商范围、主体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既彼此独立又互为补充。在我国基层社会,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要统筹好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使二者既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又能做到有效衔接、实现良性互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有深刻的现实需要,也有充分的可行性。首先,二者对民主价值的追求是一致的。在我国,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都致力于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商以取得共识,致力于在多样的社会群体和多元的价值诉求中寻求民主和团结。其次,二者的直接目的是契合的。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的目的都在于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相关规定,人民政协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与基层协商面向人民群众的要义高度契合。最后,二者优势互补、相互补充。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协商民主最主要的制度化组织形式,在长期工作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为基层协商提供理论支持和组织保障。
为了更好地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首先需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具体而言,可以考虑建立政协与基层协商的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畅通、资源共享。例如,可以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让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共同讨论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同时,还可以建立政协提案与基层协商议题对接机制,将政协提案中的合理建议转化为基层协商的具体议题,增强基层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还应完善政协协商成果的反馈机制,确保协商结果能够及时传递到基层,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其次,提升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专业化水平也是实现有效衔接的关键。一方面,应加强对政协委员的培训,特别是针对基层协商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委员们参与基层协商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掌握科学的协商方法和技术,提升其在协商过程中的组织能力和沟通技巧。此外,还应鼓励和支持高校、研究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中来,为协商活动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确保协商的质量和效果。
再次,创新协商方式和手段,拓宽协商渠道,是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表达意见的重要平台。因此,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线上协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商模式。例如,可以开发专门的应用程序或网站,让更多的群众能够便捷地参与到协商活动中来,扩大协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还可以通过网络直播、视频会议等方式,打破时空限制,实现跨区域、跨层级的协商交流,提高协商的效率和透明度。
最后,加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监督评估,确保协商过程的规范性和协商结果的有效性。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协商活动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确保协商活动依法依规进行,防止出现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协商效果的评估体系,定期对协商活动的成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和完善协商机制。此外,还应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增强协商活动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总之,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创新协商方式和加强监督评估,可以充分发挥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优势,形成合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新路径、新方法,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