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对“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作出重要部署。这就要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着力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以完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促进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实现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有别于传统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客观上会促进形成新的更为完善的生产关系,主动完善与发展适合新质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又会反作用于生产力,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就要对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进行更高效率的配置。就劳动者而言,需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就劳动资料而言,需引导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实现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高效配置;就劳动对象而言,需进一步拓展劳动对象的种类和形态。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之间的高效匹配,形成协同效应。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仅需要技术上的突破,更需要制度上的创新。当前,我国正处在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关键时期,面临诸多挑战和机遇。为应对这些挑战,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和完善生产关系,使之更加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求。一方面,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另一方面,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提升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同时,还要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构建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重要地位。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资源。为此,应加快数据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同时,要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数据融合应用,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此外,还应加强数据治理能力,建立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确保数据质量,提升数据价值。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促进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还需要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环境。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经济技术联系日益紧密,合作与竞争并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具体而言,要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市场准入,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国际高端资源要素进入中国市场。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实现互利共赢。
总之,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贡献力量。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