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和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工作合力,把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刚才,宣传部播放了城乡环境乱象暗访拍摄短片,环保局某某同志通报了保护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某某副区长通报了城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某某几位同志做了表态发言。可以说,我们环境乱象还很多、短板和问题也不少。有问题不可怕,关键是要重视问题、反思问题,并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应重之事
某县是一个有历史、有文化、有故事的地方,是一座可作为、能作为、要作为的城市。环境问题却是某县挥之不去的“顽疾”,这与我们作为某市核心区的地位和形象是极不相符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保护生态、展示形象的应有之义,是一件应该重视且必须重视的事情。一方面,谋求某县生态之美刻不容缓。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也是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动力源。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所以,我们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展示某县形象之美迫在眉睫。城乡环境是一座城市展示良好形象的发力点,是一座城市名副其实的名片。某书记在全市第四次党代会上提出,“大美某市,要美在城市、要美在乡村……”
二、明确应明之责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级各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人负责。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其次,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管理,维护市容市貌;农业部门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交通部门要优化交通网络,减少污染排放。同时,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应落之策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精准施策,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要全面排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城乡环境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二是要突出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克难。要聚焦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解决一批长期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强化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四是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五是要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责任落实。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同志们,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惠及民生、造福子孙的长远大计,也是一项考验我们智慧和能力的重大任务。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一心,真抓实干,为建设美丽某县、幸福某县而不懈奋斗!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