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离任村干部的关怀,xx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村组干部补贴制度和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离任村干部待遇构成、标准、发放形式实行了规范化管理。通过近几年的有效运转,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解决了老干部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了村干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贡献了力量。按照市委组织部离职村干部调研有关要求,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县离职村干部基本情况
xx县现有离职正职村干部3352人,其中党员172名,其中60岁-70岁的721人,70岁-80岁的480人,80岁-90岁的144人,90岁以上的17人,其中担任1-9年的845人,10-19年的303人,20-29年的171人,30年以上的33人。这些数据反映了我县离职村干部群体的年龄结构和任职经历较为丰富,他们在各自岗位上为农村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享受政策基本情况
(1)补贴对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条件为:曾担任满1年以上、正常离职卸任、现已年满60周岁、离职卸任后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村(社区)干部。
(2)起始年限。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曾担任满1年以上、正常离职卸任、现已年满60周岁、离职卸任后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3)负面清单。非正常离职,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村(社区)干部不在发放范围。
(4)发放标准。实行养老保险加任职补贴政策,按照任职年限每年加发5元补贴,即:基本养老金+(任职年限×10)/月。财政供养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的离职后不予补贴。
(5)政策执行时间:离职村干部补贴新标准从202x年1月起执行。
(6)组织实施。xx县离职村干部审核工作由镇办党委组织实施,镇党委确定专人成立工作组,全程负责。按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离职村干部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三、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自202x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离职村干部的补贴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这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提升了在职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他们更加坚定地投身于农村的各项工作中,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其次,对于已经离职的老干部而言,这一政策不仅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了他们对党的信任和支持。最后,这一政策的实施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到农村基层工作中来。
然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镇办党委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不够到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录入不准确等问题;二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个别离职村干部的资格认定较为复杂,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核实;三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有的补贴标准已难以满足部分离职村干部的生活需求,建议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以更好地体现对老干部的关心和尊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确保各级干部特别是镇办党委工作人员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精神,提高政策执行力;二是建立和完善离职村干部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无误;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四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逐步提高离职村干部的补贴标准,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总之,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加大对离职村干部的关怀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努力让每一位为农村发展做出贡献的老干部都能安享晚年,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