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xx关于组织开展“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专题调研”的工作要求,xxx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精准实施问责的工作情况
(一)坚持严字当头、权责一致,依规依纪依法实施问责。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程序,对各个环节的手续、要件进行明确并严格执行,体现科学性、维护公正性、确保严肃性;规范处置标准,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二十四字要求,坚决避免问责尺度把握不均和问责存在随意性的现象,实现问责工作精准化、规范化。20xx年以来,问责200件涉及100个单位300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通报问责80人,书面诫勉70人。
(二)严格标准要求,合理划分责任,精准实施问责。一是在问责对象上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和领导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分清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对普通党员履职不力、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从严追责问责。二是在问责事项上突出重点领域,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选人用人、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领域,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问题的问责力度。三是在责任认定上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实事求是,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既不随意放大或缩小问责情形,也不擅自抬高或降低问责标准。
二、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运用“四种形态”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案例和制度成果
(一)牢牢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xxxx通过开展认真细致的线索研判、调查取证工作,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以“三个区分开来”为准绳,以党纪国法为依据,科学界定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一是对于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以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只要出发点是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且未违反党纪国法,不予问责或免予问责。二是对于在工作中出于公心、尽职尽责但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后,予以容错免责。三是对于因不可抗力或难以预见的因素导致的失误错误,经认定后,可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四是对于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一是注重日常教育提醒,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二是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函询、提醒警示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三是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形成有力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四是对于受到处理的干部,加强后续教育管理,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改正缺点,回归正轨。通过上述举措,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态的持续优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成果。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部改革创新的意见》等文件,从制度层面为容错纠错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容错纠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营造支持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专项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科学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的能力水平。五是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容错纠错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容错纠错机制始终符合实际需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们在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问责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重问责轻预防、重惩处轻教育的现象,影响了问责效果的最大化发挥。二是问责程序执行不够严格,个别地方和部门在问责过程中还存在走过场、打折扣的情况,削弱了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部门担心被误解为纵容包庇错误行为,对容错纠错态度消极,导致该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问责结果运用不充分,有的单位和部门对问责对象的后续教育管理不够重视,导致部分受处理干部思想包袱较重,影响了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也有体制机制上的不足。从主观方面看,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问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不愿动真碰硬,导致问责力度不够;从体制机制上看,问责程序设计不够科学,操作性不强,加之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问责随意性较大;从外部环境看,社会舆论对问责工作的关注度较高,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发负面效应,增加了问责工作的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问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问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大家深刻认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问责观,切实增强做好问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问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一是进一步细化问责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问责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二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问责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问责流于形式。三是优化容错纠错机制,细化容错情形,明确容错标准,提高容错纠错的可操作性。四是加强问责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问责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相衔接的机制,充分发挥问责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问责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四)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坚持系统施治,将问责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三是坚持源头治理,注重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减少问题发生的概率。四是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问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总之,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深入推进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