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执政兴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础。要围绕依法治县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坚持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减少程序,清理隐形审批和变相审批,推进“多证合一”“多评合一”,把该放的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事坚决管住、管好。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推动效率再提升、服务再优化。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继续推行“常务会票决制”“重大行政决策票决制”,坚持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专家咨询不决策、没有听取群众意见不决策、没有合法性审查论证不决策、没有集体讨论不决策“五不决策”,确保政府规范决策。贯彻落实《XX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XX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行政决策落实监督,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方式,定期组织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确保决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各部门执法权,加大执法队伍整合力度,积极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活动有据可查,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对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行为,以教育引导为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指导全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培养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如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等,丰富法治文化的内涵,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确保他们能够获得有效的法律支持。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其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加强司法队伍建设,选拔德才兼备、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才进入司法队伍,不断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让司法活动更加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循。加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依法治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依法治县工作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依法治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久久为功。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