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条例》成为党员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202x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即使有离娄那样好的视力,像鲁班那样精湛的技艺,如果没有规和矩这两种工具,也不能准确画出圆与方。在全党范围内组织党纪学习教育,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从党的事业发展和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纪律和规矩管住9800多万党员的大多数,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做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的工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切实把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让《条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第六至十一章分别规定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员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划明纪律红线。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我们要突出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通过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党员干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标准和底线,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掌握,更要结合实际工作,将《条例》的精神实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比如,在政治纪律方面,我们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无阻。在组织纪律方面,我们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杜绝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在廉洁纪律方面,我们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在群众纪律方面,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工作纪律方面,我们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在生活纪律方面,我们要保持高尚的生活情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慎独知明、表里如一。
此外,我们还要深刻认识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表现。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条例》,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同时,要加强对身边同志的教育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更应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胜利。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各种风险挑战层出不穷。越是这样的时候,越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理想信念,严明的纪律规矩。我们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总之,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条例》成为党员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践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努力在各自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