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向化激励,校准村干部担当作为“风向标”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积极探索导向化激励机制,在基础保障、素质提升、选人用人方面持续发力,引导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竞相出彩。落实基础保障,力促村干部扎根在乡村。完善报酬激励,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集体经济收益为补充的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形成“基本报酬+绩效报酬+集体经济效益增长奖励”结构性待遇保障政策,稳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年报酬达到4.5万元,村干部平均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0%。全面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为430名在职村干部、406名离任村干部落实了养老保险和离任生活补助政策,为86名村党组织书记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定期组织健康体检1次,切实解决村干部扎根基层的后顾之忧。
强化素质提升,力促村干部冲锋在乡村。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制定印发《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方案》,将村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7期,全覆盖培训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600余人。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帮带培养机制,采取“2+1”结对方式,为新任村党组织书记确定帮带导师。探索学历能力“双提升”模式,89名学员走进课堂充电赋能,定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擂台比武”、“好支书”等活动20余场次,分批组织7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赴遵义、杭州等地学习基层党建、集体经济发展等典型做法,不断提升村干部综合素质。
优化选人用人,力促村干部奋勇当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致富能手、退伍军人、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干部。实施“头雁工程”,加大对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培养力度,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20xx年以来,全县共选拔村党组织书记120余名,其中致富带头人占60%,大学生村官占15%,退伍军人占10%,返乡创业青年占15%。通过这些举措,不仅优化了村干部队伍结构,也激发了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动力。
加强监督管理,力促村干部廉洁自律。建立健全村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推行村级事务公开制度,确保村级财务、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政策落实等信息透明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村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村干部述职评议活动,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乡镇党委成员等组成评议小组,对村干部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评议结果较差的村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必要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20xx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村干部述职评议活动150余次,对2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有效促进了村干部廉洁履职。
深化服务群众,力促村干部心系百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村干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村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每名村干部负责一定区域内的群众服务工作,定期走访农户,了解民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村干部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社会保障等方面,实施一批民生项目,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乡村振兴带来的实惠。20xx年以来,全县共实施民生项目300余个,受益群众达10万余人次。通过这些举措,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加强党的领导,力促村干部听党指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振兴全过程。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村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xx年以来,全县共开展主题教育活动100余次,参与村干部达3000余人次。通过这些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村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总之,通过落实基础保障、强化素质提升、优化选人用人、加强监督管理、深化服务群众、加强党的领导等一系列举措,全县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升,干事创业的热情空前高涨,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探索和完善导向化激励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村干部队伍,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