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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根据《佛山市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创新城市形象,全面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依法行政原则,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城管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同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城市管理相结合,推动城市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城管执法局创卫领导小组。组长:关天安(局长)副组长:王作武(副局长)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2、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搞好调查研究,找出城管创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制定工作规划,做出具体部署,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建立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人人参与、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任务标准

  1、依法拆除和取缔未经批准的各类临建和摊亭,以及有碍市容观瞻的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工作重点:对市区主要干道、街道两侧、景观路段、汽车站、火车站、广场和城乡结合部内乱搭乱建、乱悬挂、乱摆卖摊点以及有碍市容观瞻的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整治,对未经批准的临建、摊点坚决予以拆除或取缔。标准:上述区域内无未经批准的临建、摊亭以及有碍市容观瞻的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现象。

  2、清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商贩和烧烤档。工作重点:对市区主要干道、街道两侧、景观路段、汽车站、火车站、广场、菜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上述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和烧烤档依法给予取缔;对菜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卫生死角等创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确保市容整洁有序。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意识。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卫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最美社区”评选、“文明商户”评比等,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创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强化日常巡查,严格执法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管理模式,确保每一处市容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处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屡教不改者,依法从重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3、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特别是公共卫生设施的改造升级,如增设公共厕所、垃圾分类收集点等,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时,优化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4、注重科技支撑,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城管平台,实现对城市部件和事件的智能化管理。推广使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先进设备,提高巡查效率和覆盖面。探索建立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将严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纳入“黑名单”,限制其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五、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创卫工作所需资金足额到位。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参与城市管理,减轻财政负担。

  2、队伍建设。加强城管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合法权益。

  3、监督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创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实施本方案,我们有信心在20xx年底前完成各项创卫任务,使佛山市的城市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创卫成果,巩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将佛山打造成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典范。在此过程中,我们期待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谱写佛山城市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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