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地处大巴山南麓,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山区。20xx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请动领导,联动部门,推动基层“三动”策略的实施,在短时间内建齐了全区76个乡镇调委会,健全完善了851个村级调解组织,使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使我区的民调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上级对新时期民调工作的新要求,我们结合区情,着力狠抓了“四个强化”,使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了不少新的亮点,为全区的三大文明建设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规范建设,确保民调工作有序运作
要搞好人民调解工作,阵地建设是基础,只有建好了规范化的人民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工作才能规范化运作。巴州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上,坚持了“五个统一”,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坚持了“五个统一”。在调委会软硬件建设上一是统一称谓。全区所有乡、镇人民调解阵地称为“人民调解庭”,村(居)、企业调解阵地称为“人民调解室”;将调解人员按身份分别确定为“首席调解员”、“调解员”、“申请人”、“被申请人”、“记录员”等,并制作了座牌;二是统一徽记。在上级没有统一规范人民调解标志的情况下,我们精心设计了人民调解徽记,悬挂在调解庭(室)正中;三是统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并要求所有制度公示上墙;四是统一文书格式。除司法部人民调解7种统一文书格式外,我们又自行设计了《人民调解工作统计台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送审表》、《人民调解委员会送达证》等文书,并统一印制成固定格式在全区统一使用;五是统一操作程序。按照合法、合理、实用、简便、高效的原则,参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制定了《人民调解庭(室)调解程序规范(试行)》,确保调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升了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做到“五个到位”。一是组织建设到位。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区长任副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了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人员配备到位。每个乡镇调委会至少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村级调解组织至少有1名兼职调解员,同时,还从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中选聘了一批特邀调解员,充实了调解队伍的力量。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区财政每年预算专项经费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确保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教育培训到位。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优秀调解员授课,提升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五是考核激励到位。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表现优秀的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民调工作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工作,调解员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调解工作的效果。为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一)严格选拔,优化队伍结构。在调解员的选拔上,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担任调解员。同时,我们还注重优化队伍结构,既有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也有充满活力的年轻调解员,既有法律专业人士,也有熟悉农村情况的基层干部,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专业与非专业互补的调解员队伍。
(二)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为了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一方面,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国家和省市级的调解员培训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另一方面,邀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来区里授课,开展案例分析、模拟调解等活动,增强调解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此外,我们还鼓励调解员自学成才,支持他们参加各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
(三)严格管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调解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一是建立调解员档案,详细记录每位调解员的基本信息、工作业绩和奖惩情况;二是实行调解员年度考核制度,根据调解案件的数量、质量和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调解员工作的监督,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三、强化机制创新,提升民调工作效率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传统的调解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为此,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升调解工作效率。
(一)建立多元化解机制。我们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形成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方面,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作用,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为特定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化的调解服务。通过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行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我们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了人民调解信息系统。该系统集成了案件受理、分配、办理、反馈等功能,实现了调解工作的全程信息化管理。调解员可以通过手机APP、电脑等多种终端随时随地查看案件进展,及时沟通协调,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我们还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调解案件进行分析,发现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实施网格化管理。我们将全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2名网格员,负责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开展初步调解。网格员与社区民警、志愿者等力量密切配合,形成了“网格+警格+志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模式。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升级和蔓延。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重要意义和成功案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同时,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
(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我们积极挖掘和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先进典型,通过媒体报道、专题片等形式,展示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激发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同时,我们也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等方式,让群众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平正义。
(三)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我们设立了人民调解意见箱、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真对待,及时回应,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同时,我们还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听取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
总之,巴州区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通过强化规范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和宣传引导,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