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族地区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责任,是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推广好、普及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关键工作、基础工程。为在全市民族地区全面深入持久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各族干部群众形成说国家通用语言、使用规范汉字的良好习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基础性工程,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发展,有利于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产生重要作用。
(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族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语言交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最基础性的交流,语言交流能力是劳动者综合素质中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族群众的交流日益频繁,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提高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更加凸显了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因此,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是国家层面的战略决策,也是各族群众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以提升民族地区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取得实效。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依法推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保障各族群众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民族地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精准化的政策措施,既要注重普遍性,又要体现特殊性,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可行。
(四)坚持群众主体。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智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真正成为各族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五)坚持融合发展。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保护、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实现语言文字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四、主要目标
(一)到2025年,全市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其中青壮年劳动力普及率达到95%以上,初步形成全民学、全民用的良好局面。
(二)到2030年,全市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劳动力普及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全民普及的目标,各族群众的语言交流能力和综合素质显著提升。
(三)通过持续努力,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主要交流工具,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语言基础。
五、重点工作
(一)加强教育系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纳入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体系,确保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每个学生都能接受系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学校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特色课程,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同时,加强对民族地区教师的考核评价,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群体的实际需求,制定多样化的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对于青壮年劳动力,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必修内容,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对于老年人群,通过社区、老年大学等平台,提供灵活多样的学习机会,帮助他们克服语言障碍,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对于少数民族干部,定期举办培训班,提升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此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在线学习资源,为各族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学习途径。
(三)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活动,通过媒体、网络、公共场所等多种渠道,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意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设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树立良好形象。鼓励和支持各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成良好的语言习惯。同时,加大对违法使用不规范语言文字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必要的经费支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创造有利条件。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全市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推广普及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教育部门要牵头抓好教育系统内的推广普及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负责青壮年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利用各种文化活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知识;民政部门要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引导居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的督查考核机制,将推广普及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顺利推进。
(四)广泛动员参与。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七、总结与展望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久久为功。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各项任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