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交流研讨材料
张从锐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忠诚担当,清正廉洁,守住“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是必修课更是基本功。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色,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廉,重在自觉,贵在持久,难在彻底”。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清正廉洁作为必备的政治品格镌刻在党的旗帜上。廉洁纪律是全体党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划定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章在总纲部分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在具体条文中强调“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也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严明廉洁纪律,对于永葆中国共产党人先进本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保持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要正确对待权力,明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祉,绝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我们要做到公私分明,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警惕各种诱惑和陷阱,坚决抵制一切形式的腐败行为。
近年来,党中央以空前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党的纪律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认真学好、用好这部法规,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同时,我们还要善于运用《条例》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将《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在决策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办事,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监督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此外,我们还应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尤其是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要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实践活动,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我们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镜,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确保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要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勇于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各项改革事业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之,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