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对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目前,省商务厅、财政厅和审计厅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的实施意见》,后面XX副省长还将就这项工作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扎实细致地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全面摸清我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家底,是今年省政府为强化企业管理工作进行的一项重要部署,通过对企业不良资产、过度负债的现状以及形成原因的调查和认真分析,进一步制订解决办法,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的减人减债和资产重组工作,提高资产运营的效益,为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是一项严肃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突出重点,扎实细致地开展。
(一)以应收帐款、存货、固定资产和不良投资为重点,开展企业资产清查
全面开展资产清查,要对企业的流动资产(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帐款和存货等)、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工具器具等)、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土地资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清查,主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1、 应收帐款。清查应收帐款,企业要根据原始凭证逐一与购货单位核对,以双方记帐金额一致为准。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要认真编制企业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分析应收帐款帐龄结构,严格区分可回收资金和呆坏帐损失。特别是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要查明原因,积极催收,必要时要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清欠。对应收款项的坏帐款情况,要明确责任,详细说明其坏帐的原因、金额,并提供充分必要的相关证明。如:破产事项、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及财税部门报批坏帐的批复文书等。
2、 存货。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清查过程中,要对企业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各类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对于长期积压、滞销的存货,要分析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减少资金占用,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要加强对存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库存成本。
3、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清查固定资产,不仅要关注其账面价值,还要对其实际状况进行评估。要对企业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工具器具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已经报废或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处置,避免资源浪费。同时,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
4、 不良投资。不良投资是指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因决策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投资损失。清查不良投资,要对企业的长期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尤其是对那些长期亏损、难以收回的投资项目,要深入分析其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于确实无法挽回的投资损失,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销,避免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同时,要加强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风险评估,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清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加强与外部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高效。
2、 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资产清查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参与清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清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强化监督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清查工作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推动资产清查成果的应用转化
资产清查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注重清查成果的应用转化,将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推动企业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1、 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资产清查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统计,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数据的深入分析,找出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团队,对清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2、 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加强考核评价。资产清查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资产清查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其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对于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资产清查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 加强正面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对资产清查工作政策的解读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和支持度。要积极宣传清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清查工作中来。
2、 及时回应关切。资产清查工作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和疑虑。对于职工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合理采纳,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 营造良好环境。资产清查工作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为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企业开展清查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同志们,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