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交流研讨发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重要法规,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界定,提供了清晰的行为准则和底线。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我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对《条例》进行了学习,深受教育和启发,下面谈谈我的几点感悟和体会。
一、以学铸魂,涵养“遵规守纪”的自觉。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这次《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条例》的修订使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作风有了更加严格的遵循。作为政府办公室的一员,要站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政治高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抓住学习重点要点、厘清党纪党规要求,及时重温未改条例、掌握调整条例、熟悉新增条例,学懂弄通何事该干、何事能干、何事不干,切实做到既“温故知新”又“学新知新”,把纪律教育贯穿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始终,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行为习惯。
二、以行践诺,强化“遵规守纪”的行动。《条例》不仅是理论上的指导,更是实践中的准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将《条例》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时,更要坚守原则,不越雷池一步。要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不断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还要注重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站得出来、顶得上去,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党员干部。
三、以廉为荣,树立“遵规守纪”的形象。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赢得民心的关键。《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为我们树立了廉洁自律的标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疾,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亲属子女遵纪守法、勤俭节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此外,还要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以民为本,践行“遵规守纪”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条例》的核心要义之一。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还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以法为准,提升“遵规守纪”的能力。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条例》不仅强调了党的纪律,还特别强调了依法办事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杜绝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还要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六、以实为基,锤炼“遵规守纪”的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条例》对党员干部的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以身作则,带头发扬优良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贪图享乐等不良风气。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骄不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同时,还要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营造团结奋进、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总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一项重要法规,对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