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召开以来,区民政局积极对标推进富民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民生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区聚焦富民的战略部署,全面履行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根本职能,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贯穿始终。
1、落实政策保障,坚守民生底线。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自20xx年7月1日起,我区低保标准将由600元/人/月上调至630元/人/月。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935户4235人,上半年总计发放低保资金880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加大对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救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二是完善专项救助制度。依法实施医疗等专项救助,救助对象向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适度拓展。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面实行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70%,减轻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三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明确救助类型、范围和标准,加强制度衔接,消除救助盲区。突出“救急难”的托底性作用,加大急难家庭救助推进力度,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提供救助,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2、健全福利体系,保障基层民利。一是推进养老医疗融合发展。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让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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