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我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满意度,根据省、市法院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4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院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五除专项活动”)。现制定实施细则及责任分解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主要解决全院法官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其危害性的认识,纠正广大干警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转变作风带动行为方式的转变,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激发全体干警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从而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切实整改和解决法官队伍存在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骄横”。主要表现在: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突出,听不得群众的批评和不同意见,或居高临下、颐指气使,或出言不逊、大声呵斥,或拉扯推搡,甚至随意使用警械戒具、滥用强制措施,严重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甚至人身权利。二是“冷漠”。主要表现在:宗旨意识淡薄,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不能从内心关爱、体恤群众,不能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艰难视而不见,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缺乏起码的同情心和善良心。三是“懈怠”。主要表现在: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作风松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判前不释法、判后不答疑,机械办案、一判了之;案件久拖不立、久拖不结、久拖不执,无正当理由严重超审限;送达文书、移送案卷期限过长;裁判文书多处瑕疵;案件随意拖延,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
四是“私情”。主要表现在:个别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受人情关系的影响,不能严格依法办事,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有的干警在处理案件时,考虑个人得失多于法律原则,导致案件处理不公,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五是“贪腐”。主要表现在:少数干警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或以其他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也极大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声誉。
三、活动步骤
本次“五除专项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如下:
动员部署阶段(4月—5月)
(1)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法院关于开展“五除专项活动”的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活动目标和任务。
(2)成立“五除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3)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4)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让每一位干警都能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 自查自纠阶段(6月—8月)
(1)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2)对照“五除”要求,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
(3)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热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当事人的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干警认清问题实质,提高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 整改落实阶段(9月—11月)
(1)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加大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4)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
4. 总结提升阶段(12月)
(1)全面总结“五除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
(2)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奠定基础。
(4)将活动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要把“五除专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2. 强化督促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庭室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 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法院内外各种媒体资源,积极宣传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4. 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总之,开展“五除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活动,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