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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惠农的粮补款,岂能补贴“家”用

  粮食直接补贴是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种粮农民的一项政策性惠农补贴。然而,个别村干部无视农民切身利益,视群众利益如无物,肆意妄为,对粮食直补动起了歪脑筋,以集体决策的名义,将本应由种粮户享受的补贴款套取用于村委集体开支。某镇某村多名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一、基本情况

  某村,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20xx年,时任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村委主任张某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村集体承包给本村村民的大棚地划归到村两委班子成员李某、张某、王某、赵某、刘某个人名下申请粮食直补款,多领的粮补款用于村集体事务日常开支。截至201x年,李某多领取粮补款共计5万元;张某多领取粮补款共计4万元;王某多领取粮补款共计3万元;赵某多领取粮补款共计2万元;刘某多领取粮补款共计1万元。201x年x月,某县纪委分别给予李某、张某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某、赵某党内警告处分;五人多领取的粮补款均予以收缴。

  二、案件剖析

  1、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严重缺乏。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制定得再好,最终还得靠广大基层干部和村两委主干来落实执行。但李某、张某作为村两委主干,身为班子的带头人,理应带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但纪律观念不牢、法律意识不强,思想上认为“法不责众”,开会大家一致同意就可以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没有原则性、纪律性,对违纪违法决策本应抵制和纠正,但均未提出反对意见而是盲目附和,最终导致共同弄虚作假,骗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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