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民政系统所属各窗口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根据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彰显先进性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一个重要载体。活动中,各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牢牢把握“为民服务”这条主线,以“创建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总目标,以“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为主要载体,通过深入开展“创优质服务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做服务标兵、争做窗口明星”活动,推动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充分彰显战斗堡垒作用、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
二、目标要求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各窗口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五个好”党组织、“五带头”共产党员的标准,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重点,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的目标,积极转变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切实做到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按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办事。二是坚持政务公开。向服务对象公开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和时限;公开服务承诺、违法违纪投诉及追究办法、处理结果。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办事行为公开、公正、透明,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需求,解决实际困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深化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结合岗位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在线学习平台,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要注重实践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
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不断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要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机结合。要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间,降低办事成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确保群众办事顺畅便捷。要建立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实效
要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将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注重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要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找不足,持续改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总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