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民工学法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法在我心中、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6月17日—6月23日。
三、活动内容
今年“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一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宣传宪法知识,进一步凝聚广大农民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法制共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尤其要服务我区“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战略,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创业就业过程中的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三要紧紧围绕农民工实际需要,广泛宣传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管理等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信访投诉调解诉讼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工崇尚法制权威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四、活动形式
“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期间,要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农民工学法用法活动。
(一)营造农民工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面向农民工群体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区、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更新一期法制宣传栏内容,将农民工普法内容纳入其中。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农民工工作集中的企业、单位和街道,有效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公交侯车亭、宣传画廊、宣传横幅等,展播展映法治动漫、法治广告、法治漫画。
(二)开展多形式学法用法活动。1、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各地各部门要以农民工为普法对象开展义务咨询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解决在生产、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2、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和学者深入企业、社区,针对农民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进行专题讲解,通过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形式,使农民工能够更加直观地理解法律知识,提高其依法维权的能力。3、组织农民工参与法律实践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让农民工在参与中学习法律,在实践中掌握法律,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4、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教育。借助互联网、手机APP等新媒体手段,推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政策解读等内容,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普法效果。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利用业余时间在线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五、活动保障
为确保“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协调和指导。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将“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活动经费充足。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农民工学法活动的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活动期间,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真正惠及广大农民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为契机,探索建立农民工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将农民工学法纳入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之中,不断提升农民工的法律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预期目标
通过本次“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开展,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一)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工了解和掌握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法律素质。通过丰富多彩的学法用法活动,激发农民工学法的兴趣,培养其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
(三)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加强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减少因法律意识淡薄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推动法治建设。以农民工学法用法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七、总结与反馈
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资料,撰写活动总结报告,报送区司法局备案。区司法局将汇总全区活动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对活动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提供参考借鉴。
总之,“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是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实现我区“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