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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系统韧性推动能源低碳转型

  提升系统韧性推动能源低碳转型

  当前,绿色低碳转型既是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的必然选择,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转换经济增长方式的内在要求。但在转型过程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短期能源安全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一方面,从长期看需要逐步以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为经济增长提供绿色低碳新动能。另一方面,从短期看新能源具有波动性、间歇性,调节能力还不足,如遇地缘政治冲突、极端气候风险等突发事件,还需传统能源保供兜底。由此,能源系统需要平衡好“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三者关系,从防范、化解、吸收风险全过程对应的能力要求入手,全面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提升能源系统韧性建设,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以多元能源供给,增强系统防范风险能力。我国能源禀赋“富煤贫油少气”,从供需结构看,煤炭仍是当前能源供给和消费的主要来源,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较大,存在进口风险,电力还有较大拓展空间。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x年我国煤炭产量占一次能源总产量的65%以上,但煤炭总供给量比总消费量高1.7%,存在部分产能过剩;石油、天然气资源国内供给严重低于需求,对外依存度分别高达71.4%和40.4%;电力供给与需求近年保持高速增长,电力供给基本全部消纳,但电力消费占能源总消费的17.9%,距离“十四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仍须进一步提升份额。因此,需要加大能源供给侧改革力度,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给体系,增强能源系统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确保在各种情况下都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需求。

  首先,要继续发挥煤炭的基础保障作用。尽管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但短期内其基础性地位难以动摇。为此,应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控制落后产能,提升煤炭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此外,还需建立健全煤炭储备制度,合理布局储备基地,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调用煤炭资源,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其次,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近年来,我国在风电、光伏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位居世界前列。未来,应继续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优化电网接入条件,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创新,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成本,提升其市场竞争力。通过多措并举,力争到202x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再次,要稳步推进核能发展,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核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我国核电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良好,已建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站。未来,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度扩大核电规模,优化核电布局,促进核电与其他能源形式的协调发展。同时,加快核燃料循环产业链建设,提升核废料处理能力,确保核电可持续发展。

  最后,要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拓宽能源进口渠道。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变化的能源市场,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深化与主要能源出口国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贸易关系。同时,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等平台,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构建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合作,有效缓解能源对外依存度高的问题,提高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提升能源系统韧性的同时,还要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一方面,要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降低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能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关注能源转型对就业、民生等方面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能源转型平稳有序推进。此外,还应加强能源领域的法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能源转型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总之,提升能源系统韧性、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谋划、科学施策,切实把能源转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也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参与能源转型实践,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局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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