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XX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评遵循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促进工作、推进创新;注重民意、分级考评;结果为主,兼顾过程。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这些原则,确保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使每一项成绩都能真实反映各单位的工作成效,同时也鼓励各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中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单位、省市驻祁单位,副科单位实行抽查,由县综治委组织实施考核。通过全面覆盖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既能够全面了解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整体情况,又能够针对重点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考核步骤
考核时间段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评打分。
① 县直部门打分:各有关考核单位根据考核细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及统计表,分别对乡镇和单位打分。考评分数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章后,送县综治办。这一环节旨在通过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估各单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评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② 县综治检查组打分:由县综治委、县委政法委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和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考评结果由各考评组组长签名后,送县综治办。现场检查不仅能够直观地了解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还能够发现潜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的不断优化。
③ 综合汇总:县综治办根据考评细则逐项对各项考评结果进行统计综合。综合汇总的过程需要细致入微,确保每一个数据的准确无误,最终形成全面、客观的考核报告,为后续的审定和奖惩提供依据。
2. 审定程序。
县综治办综合汇总后,形成分类排队结果和奖惩意见,提交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查,再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审定程序严格规范,确保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通过多级审查,保证每一个决定都经过深思熟虑,真正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
四、奖励与处罚
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排名结果报请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文,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通过公开通报的形式,既是对优秀单位的肯定和激励,也是对其他单位的鞭策和警示,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一)奖励
评选“XX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乡镇街道(8个)和单位(20个)”,报请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并授予奖牌、颁发奖金。表彰奖励不仅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 设立综治民调目标奖。乡镇(街道)达到综治民调目标的,奖励20xx元。根据民调工作基础,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四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分类定标,共分四类。第一类进入前50位(6个):XX乡、XX乡、XX镇、XX乡、XX镇、XX国家级森林公园;第二类进入前80位(9个):XX镇、XX镇、砖XX……通过分类定标,确保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既能够鼓励先进,也能够帮助后进,实现共同进步。
(二)处罚
对于考核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街道)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下一年度考核中重点关注。约谈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还能够增强各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对于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后三位且整改不力的乡镇(街道)和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问责机制的严格执行,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确保每一项决策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考核各单位在打击违法犯罪、预防犯罪、加强社区警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通过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考核各单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等方面的能力和效果。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重点考核各单位在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教育帮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怀和服务,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4. 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考核各单位在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控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重大事件的发生。
5. 法制宣传教育。重点考核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6. 综治信息化建设。重点考核各单位在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岗。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够有人抓、有人管。
3. 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将加大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确保必要的经费支持。同时,鼓励各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4. 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逐步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5. 强化监督考核。县综治办将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七、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 加强协作配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加强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3. 注重工作实效。考核工作不仅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4. 创新工作方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单位要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积极探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通过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