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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关于鼓励和支持旅游区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快XX旅游区文化旅游新业态与旅游服务水平的提档升级,按照“政府鼓励引导,商家业主自愿”的原则,结合XXX区现状,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通过对XXX等历史文化街区业态功能调整,打造一批休闲娱乐、民间小吃、民宿客栈、民俗文化、博物馆群等体验型文化旅游新业态,真正把XXX打造成为全方位展示文化的中心。二、适用范围通过租赁国有资源或社会物业(包括社会物业业主)入驻XX的合法经营户(以下统称商家),按业态定位进行调整提升的商家,由商家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三、业态定位入驻商家应符合XX旅游区业态规划及布局定位,如旅游购物、文化展示、休闲娱乐、餐饮、住宿、商务会务等,其他不符合文化旅游业态禁止引进。旅游购物包括:旅游商品制作、销售、地方特色农产品、旅游纪念品等;文化展示包括:演艺、博物馆、画室、创作室、古玩展览、非遗展示等;休闲娱乐包括:茶楼、保健养生、特色水吧、各类沙龙会所等;餐饮包括:咖啡厅、西餐厅、酒吧、特色餐饮等;住宿、商务会务包括:主题酒店、概念酒店、特色客栈等。

  四、扶持政策

  (一)租期扶持政策

  租赁国有资源的商家,租期原则上最低1年,最高10年,特殊行业(如酒店等前期投入大)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20年。装修期原则为2个月,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至6个月。

  (二)租金扶持政策

  1、入住部分:租金按照先收后返的方式补助给商家

  (1)重点街区公房部分享受政策的商家前3年租金不予收取,第4年至第6年按市场价的50%收取,第7年至第10年按市场价的80%收取。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经评估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年限。

  (2)非重点街区公房部分享受政策的商家前2年租金不予收取,第3年至第5年按市场价的60%收取,第6年至第8年按市场价的80%收取。

  (3)社会物业部分享受政策的商家前2年租金由政府给予50%的补贴,第3年至第5年由政府给予30%的补贴。

  2、装修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新入驻商家,根据其装修投资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具体标准为:装修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补贴比例为30%;装修投资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补贴比例为40%;装修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补贴比例为50%。单个商家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税收优惠

  对新入驻且符合业态定位的商家,自营业之日起3年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第4年至第6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50%返还。此外,对年度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商家,还将给予额外奖励。

  4、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文化旅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商家,提供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金融支持措施。同时,建立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为优质项目提供资本支持。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XX旅游区内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申请人须符合XX旅游区业态规划及布局定位要求。

  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人须承诺在享受扶持政策期间,不擅自改变经营用途,不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物。

  (二)申请材料

  1、《XX旅游区文化旅游新业态扶持政策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5、财务报表及信用报告。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审批流程

  1、申请人向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2、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3、初审合格的项目,由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报请区政府审批。

  4、区政府审批通过后,由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与申请人签订扶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扶持协议签订后,申请人方可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六、监督管理

  (一)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享受扶持政策的商家进行日常监管,确保其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二)享受扶持政策的商家应当定期向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报告经营情况,接受检查和考核。

  (三)对于违反承诺、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商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享受扶持政策的资格,并追缴已发放的扶持资金。

  (四)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每年度对扶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旅游区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XX旅游区文化旅游新业态的发展理念、政策措施和支持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文化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为XX旅游区文化旅游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维护商家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八、结语

  实施本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XX旅游区文化旅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努力将XX旅游区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商家积极响应号召,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共同谱写XX旅游区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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