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换届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换届环境风清气正、平稳有序,特制订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x纪发〔201x〕5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政法部门工作职能,为全县换届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保驾护航。
二、目标任务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县不发生一起因换届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及重大治安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换届工作正常秩序的稳定事件。为了达成这些目标,我们必须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实际工作中,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社会稳定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三、具体举措一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由县乡两级综治组织和司法部门牵头,创新宣传载体,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及制作宣传册、举办讲座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如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集中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依法参与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换届秩序。
二要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结合“平安六小工程”建设暨大排查大整治大比武活动,加强协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稳控、早化解”的工作方针,将经常性排查、阶段性排查、专项排查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矛盾摸排全方位、多层面、滚动式、不断档、无空白,切实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时解决。特别是对可能影响换届工作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要提前介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对于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换届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信访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党员和群众反映的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慎重答复,妥善处理。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涉及换届选举的信访事项,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都有专人负责、有人跟踪、有人反馈。同时,要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公正、公平、高效的处理。对于因工作不力导致信访问题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严打整治行动,严密防范和打击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公、检、法等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对破坏换届纪律的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打击一起。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干扰换届纪律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快速查处,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同时,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提高预警预判能力,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换届选举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此外,还要加强换届期间的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县委宣传部要会同网信办、公安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报刊等媒体关于换届选举的报道,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准确研判舆情走势。对于不实信息和负面舆论,要及时澄清事实,积极引导舆论导向,防止谣言扩散,影响换届工作大局。同时,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最后,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换届期间社会稳定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换届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换届期间社会稳定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在全县换届期间,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换届环境,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