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关键,创特色,求实效全面提升平安法治建设科学化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会的精神,紧密围绕市委提出的“争做改革创新排头兵、争当科学发展领头雁”以及建设“创新转型示范区、接轨xx示范区、全面小康示范区”的“两争三区”目标,强化责任担当,防控各类风险,推进改革创新,夯实工作基础,全力推动综治与法治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公众安全感、法治建设满意度、政法队伍满意度持续提升,而刑事发案率、赴京上访次数、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显著下降的“三升三降”良好局面,政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改革创新,夯实基础,全力推进平安城市建设
我们始终将矛盾化解、基层基础、防控体系、人口管理作为综治和平安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首先,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我们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强化预警研判能力,将做好重要会议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视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信访维稳和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构建起一套包括排查预警、信息报送、分析研判、联动处置在内的高效工作机制。自10月份起,我市开始实行信访维稳和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日集中分析研判例会制度,形成了强大的安保维稳合力。同时,我们大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优秀单位”评选活动,出台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细则》,确保所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都能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此外,我们还注重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各区镇及派出所、基层法庭配备了105名专职调解员,市财政每年为每位调解员提供2万元的补助,由市大调解中心统一进行业务指导,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并落实以案代补等激励措施,从而不断提升基层矛盾排查调处的能力。经过三年的努力,这105名专职调解员已经成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力量,彻底改变了过去调解员不专业、不规范的局面。
二、深化治理,优化服务,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在法治建设方面,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方面,我们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每一项决策都合法合规。另一方面,我们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健全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公信力。此外,我们还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设立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公民法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我们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这些举措,我市的法治建设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法治环境更加优化,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科技引领,智慧赋能,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面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挑战,我们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一是加强智能化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构建起涵盖治安防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智慧平台,实现了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二是推进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专门的网格员,负责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形成了“人在格中走、事在网中办”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联动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作战,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科技引领和智慧赋能,我市的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为平安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总之,今年以来,我市在平安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需继续努力,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平安法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