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环境监察大队,局机关相关股室:
按照XX市环保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保障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保障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全县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含医疗机构)。
(二)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及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
(三)全县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汽车维修行业。
二、检查内容
(一)产废单位(含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产废单位是否存在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各产废单位是否存在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或遗撒危险废物的行为,以及是否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2. 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各产废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和处置,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防渗、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产废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否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制度,核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的数据是否存在拒报、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重点审查各产废单位是否依法编制并实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否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是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转移情况,并通过电子联单系统进行申报。
4. 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到位。检查各产废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针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含厂矿医院、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等)是否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是否存在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医疗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重点核查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是否与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处置协议,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暂存,并及时交由处置中心处理,是否存在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垃圾中或随意倾倒、堆放的行为。
(二)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
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台账,核实产生量;工业污水比例较高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是否开展危险废物(含重金属)鉴别,污泥去向及处置工艺,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问题;是否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通过查阅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管理台账,了解污泥的产生量、去向和处置方式,特别是对于工业污水比例较高的污水处理厂,应重点检查其产生的污泥是否进行了危险废物鉴别,以确保其处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检查污泥转运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联单制度,防止污泥在转运过程中发生非法排放、倾倒等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三)垃圾填埋厂运行情况
检查长武县垃圾填埋场目前运行状况、渗滤液的产生和收集处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通过对垃圾填埋场的现场检查,了解其日常运行管理情况,包括垃圾的接收、填埋作业、覆盖材料的使用等环节是否规范,特别是要关注渗滤液的产生和处理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检查垃圾填埋场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防止外来垃圾非法进入填埋场,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方法和要求,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2.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各产废单位、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 县环保局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各产废单位、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其解决自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3.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集中检查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县环保局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多个检查小组,对全县所有产废单位、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以及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
2. 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迁就。
4.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县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全面总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环保局。
2. 召开总结大会,通报检查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增强全县环保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 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县环保局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要合理调配人员,确保有足够的力量投入到检查工作中,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严格执法,公正公开
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绝不手软,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要注重执法过程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公信力。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和进展情况,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要积极报道检查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曝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县环保局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的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