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确保农村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按照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真正惠及最需要帮助的群众。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我们将在政策宣传、技术指导、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农户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最适合的选择。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我们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乡镇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建筑风格等进行详细调研,制定出既符合当地实际又具有前瞻性的改造方案,确保每一栋新房都能成为美丽乡村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3、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发放、完成情况和信息档案情况等,实行层层负责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整个改造过程透明、公正,杜绝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让每一笔资金都用得明明白白,每一份努力都看得见摸得着。
4、坚持属地管理,乡镇为主体的原则。各乡镇为所辖区域内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具体实施;坚持层层负责,源头把关的制度,村委会要在危改户的资质认定上履行好源头把关的职责,同时,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形成“政府主导、住建部门牵头、乡镇实施、村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我们将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x年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0户,其中C级危房修缮加固800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200户。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力争到201x年底,基本解决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使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四、补助标准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财政状况,确定201x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如下:
C级危房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万元;
2. D级危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2万元。
上述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省级财政承担30%,市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10%。此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对捐赠资金或物资的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阶段(201x年1月-2月)
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村组,逐户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农村危房的具体情况,建档立册,建档立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措施,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2. 对象认定阶段(201x年3月-4月)
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村委会要召开村民大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村委会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确保对象真实、准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最终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政府网站和各乡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
3. 施工准备阶段(201x年5月-6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现场勘查,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乡镇要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组织施工队伍,采购所需材料,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 组织实施阶段(201x年7月-10月)
各乡镇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造任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5. 竣工验收阶段(201x年11月-12月)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完成的改造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对于不合格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确保改造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3. 强化技术支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建专家团队,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改造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要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 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 建立长效机制。在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危房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新的问题,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