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省、市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河北省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要求,实施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等工程,建成总量适宜、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城乡一体绿化体系。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确保201x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
二、主要任务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是我县明年县城建设的中心工作。重点建设范围为:北起高速县城连接线,东至青年街,南至广交路,西至邢德路。重点抓好“十项工程”,即规划编制工程、绿化提升工程、公园广场工程、全民共建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提升工程、环境净化工程、社区提升工程、亮化美化工程、特色文化工程,形成“一环(环城林带)、两廊(堤口渠水系绿廊、郑口排渠水系绿廊)、三场(迎瑞广场、市政广场、政务中心广场)、六园(龙湖公园、运河公园、森林公园、南湖公园、杏林公园、建设公园)、十路(扬帆大街、京杭大街、体育街、中华街、学府街;邢德公路城区段、幸福路、工业路、康宁路、广交路)、多点(城区多处公园绿地)”的大绿化格局。
1、规划编制工程。一是修订完善绿地系统、绿道绿廊、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责任单位:城管办、住建局,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二是尽快修改完成邢德路城区段、幸福路、广交路、学府街、和平路、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加快施工图设计。(责任单位:城管办、住建局,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三是加快推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确保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相衔接,为县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规划局、住建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绿化提升工程。围绕县城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公共绿地等区域,加大绿化力度,提高绿化品质。一是对县城主干道进行绿化改造,增加乔木种植比例,打造四季常青、色彩丰富的道路绿化景观。(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二是对县城公园、广场、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增加休闲设施,提高绿地的观赏性和实用性。(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三是开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试点,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开展屋顶绿化,探索适合本地条件的立体绿化模式。(责任单位:城管办、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3、公园广场工程。加快推进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品质。一是加快推进龙湖公园、运河公园、森林公园等大型公园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工,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责任单位:城管办、住建局,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二是对迎瑞广场、市政广场、政务中心广场等现有广场进行改造升级,增设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等,满足不同年龄层次市民的需求。(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三是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边角地,建设一批小型公园和口袋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4、全民共建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持续进行)。二是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义务植树、清洁家园等活动,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责任单位:团县委、各街道办事处,持续进行)。三是建立奖励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持续进行)。
5、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加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管网设施建设,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稳定。(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二是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公交线路布局,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交通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三是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系统,提高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责任单位:水务局、住建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6、管理提升工程。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养护标准和责任,确保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二是加强对城市环境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保持城市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持续进行)。三是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城管办、信息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7、环境净化工程。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一是加大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力度,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水质和声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持续进行)。二是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持续进行)。三是加强城市绿化带、公园等公共绿地的环境保护,禁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保持城市环境的清洁美丽。(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持续进行)。
8、社区提升工程。改善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一是推进老旧社区改造,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居住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二是加强社区绿化建设,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为居民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三是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持续进行)。
9、亮化美化工程。提升城市夜景照明水平,营造美观和谐的城市夜景。一是对县城主干道、桥梁、标志性建筑等进行夜景照明改造,展现城市夜间魅力。(责任单位:城管办、住建局,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二是加强对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夜景照明设计,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和旅游氛围。(责任单位:商务局、旅游局,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三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清理整治违规广告,提升城市视觉环境。(责任单位: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0、特色文化工程。挖掘和传承地方特色文化,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一是加强对历史文化名胜古迹的保护和修复,保留城市历史记忆。(责任单位:文化局、文物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二是举办各类文化节庆活动,展示地方特色文化和民俗风情,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化局,持续进行)。三是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责任单位:文化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通过上述“十项工程”的实施,我县将全面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质量,力争在201x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建设美丽和谐的新县城奠定坚实基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