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流量时代”文艺生产、消费的数据安全与评价制度建设报告
20xx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将“文化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之中,指出“要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明确揭示了包括文艺在内的社会文化建设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文化领域“清朗·饭圈乱象整治”等专项活动不断深入,曾经广受追捧的“唯流量论”遭到全面批评,中国文艺开始进入与以往不同的“后流量时代”。为更深入地促进中国文艺的健康发展,在进一步加强以作品为核心的文艺评价制度建设的同时,“后流量时代”有必要着力推进算法伦理研究,从数据安全的高度重视文艺生产与消费中的流量问题,通过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大力保护文创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文学、影视、戏剧戏曲、音乐舞蹈等领域文艺评论的建设性批评功能,建立和强化真正有公信力和生命力的文艺评价制度体系。
从数据安全高度重视文艺生产与消费中的流量问题。“流量”(traffic)一词最早出自交通运输业,反映的是一定时期某一地段通过的车辆和行人数量。进入网络时代,流量作为衡量网站访问量的重要指标,逐渐成为互联网经济的核心概念之一。在文艺领域,流量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不仅影响着作品的传播效果,还直接关系到创作者的收益和市场表现。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流量数据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虚假流量、恶意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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