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解决县城区水系两侧区域居住环境破旧、布局不合理、水体污染及渠道排涝功能降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衡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对郑口排渠、青年干渠及堤口渠两侧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依法征收,制定如下方案:
一、征收范围
郑口排渠(顺达路至广交路段)、青干渠(青年闸至顺达路段)、堤口渠(郑口排渠至中华街段)三条水系渠道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土地,及两侧各拓展17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土地,涉及房屋约436处。
二、时间安排
按照“先难后易,典型带动”的原则,先拆迁郑口排渠(顺达路至广交路段)。5月初,发布拆迁公告并开始进行充分宣传发动后,分三个阶段实施:5月底,完成丈量评估;6月底,签订协议期限;7月底,完成该段拆迁,启动管网工程;8月底,管网工程竣工,景观工程开工建设,并启动青年干渠、堤口渠丈量评估;9月底,青干渠、堤口渠完成协议签订;10月底,郑口排渠景观工程竣工;11月底,完成青年干渠、堤口渠拆迁任务,并启动管网工程。
三、实施原则
①遵循“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补偿标准参照正在推进的沙岗马庄区域拆迁补偿标准,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切实让动迁居民得到最大实惠。②遵循“决策民主、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补偿费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将征迁工作搞成“阳光工程”,保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建立县、镇、社区三级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五、政策措施
补偿安置政策
(1)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除按评估价值给予补偿外,还将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2)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位置,提供相应面积和地段的安置房。对于超出应安置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不足部分,按优惠价格结算。同时,被征收人可享受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3)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对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将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2. 拆迁安置措施
(1)过渡安置:被征收人在签约后,将获得一定期限的过渡安置,期间将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安置方式包括自行过渡和政府提供的周转房两种,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2)回迁安置:项目完成后,被征收人将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回迁安置房的选址、设计、建设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质量可靠、环境宜居。
3. 法律支持
(1)法律咨询: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邀请专业律师团队为被征收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有关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问题,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2)纠纷调解:对于在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将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予以解决。必要时,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宣传动员
宣传方式
(1)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房屋征收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补偿标准等内容,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
(2)现场宣传:在征收区域内设置宣传栏、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家庭,面对面讲解政策,答疑解惑。
(3)典型示范:挖掘和树立一批积极响应、主动配合的先进典型,通过媒体报道、现场观摩等形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动员措施
(1)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召开房屋征收工作动员大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参加,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
(2)入户动员:组建由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干部组成的入户动员小组,深入每一户被征收人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
(3)定期通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房屋征收工作的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监督管理
资金管理
(1)专户管理: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所有补偿资金均须存入该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2)严格审核:每笔补偿资金的支付,均需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支付对象准确无误,支付金额合理合法。
(3)审计监督:定期对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追责。
2. 工作纪律
(1)廉洁自律:参与房屋征收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接受被征收人的宴请、礼品等,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2)文明执法: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避免因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矛盾纠纷。
(3)责任追究:对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后续管理
环境治理
(1)水质改善:项目完成后,将加大对郑口排渠、青年干渠、堤口渠的水质监测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确保水体清洁。
(2)绿化美化:在沿岸区域种植适宜的植物,增加绿化面积,提升城市景观效果,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的休闲环境。
(3)设施完善:配套建设健身器材、休闲座椅、照明设施等,满足市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功能。
2. 社区服务
(1)便民服务:在新建的社区内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指导、法律咨询、医疗保健等服务,方便居民生活。
(2)文化活动: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邻里和谐。
(3)志愿服务:鼓励居民参与志愿服务,开展助老助残、环境保护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区。
3. 长效机制
(1)建立长效机制: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健全城市水系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确保水系的长期良好运行。
(2)强化监管:加强对水系周边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乱搭乱建、乱倒垃圾等现象反弹,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3)公众参与: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水系的管理和保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此次房屋征收工作不仅能够彻底解决县城区水系两侧区域的环境问题,还能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将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