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x〕40号)和《XX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x〕1号),扎实做好我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
1、完善并执行好XX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进一步完善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点规划并抓好贯彻实施。在科学规划基础上,明确学校达标建设的途径、时间安排和资金来源,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财政局)
2、保障教育用地和配套建设到位。强化中小学及幼儿园用地控制与管理,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不得将污染、地质灾害易发等地区及其周边作为教育用地。参照《XX市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xx〕94号),建立配套建设的约束机制,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必须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设施行业技术规定内容的审核同意,落实建设经费,确保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全程参与建设。按照义务教育配套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三同步”的要求,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
3、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正确处理就近入学与保障质量的关系,办好现有村小和教学点。严格执行先建后撤制度,审慎撤并农村学校,保留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要确保达到省定标准要求,有条件的教学点可改造升级为标准化学校,以满足当地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同时,加大对村小和教学点的投入力度,改善其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对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探索设立流动教学点或远程教育站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此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村小和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的原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部分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对于农村学校,要适当增加编制,确保每个班级都有足够的教师。同时,建立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缩小城乡、校际间教师队伍素质差距。定期开展教师交流轮岗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对于到农村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教育事业。(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2、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制定教师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都能接受一定时长的专业培训。重点加强新任教师、骨干教师和校长的培训,提升其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优质资源,建立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培训实效。对于农村学校的教师,要特别关注其专业发展需求,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提高教师待遇。建立健全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一线教师、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教师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供公租房或购房补贴,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定期组织教师体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于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要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如增加休假天数、提供交通补贴等,让他们安心从教、乐于从教。(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确保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数字资源,丰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对于农村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局)
2、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试评价体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改革中考招生制度,逐步实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减少不必要的考试,让学生有更多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和兴趣培养。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记录学生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农村学校,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
3、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建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教育督导组,定期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完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立教育督导结果公开制度,将督导结果作为学校评优评先、资源配置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学校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统计局)
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发展,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建立多元化教育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拓宽教育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农村学校,要优先保障其基本运转经费,确保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
2、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开发和引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满足师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对于农村学校,要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其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教育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委)
3、促进校际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校际合作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通过送教下乡、联合教研、教师互派等形式,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师生国际视野,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对于农村学校,要特别关注其与城市学校的合作交流,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农村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同时,加强家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外事办、县民政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和疑虑,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加强教育政策解读,让广大师生家长了解改革的目的、内容和步骤,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对于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网信办)
3、严格考核问责。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确保改革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总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教育强县、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