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党的纪律标尺(制图:王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实硬。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分析了纪律建设形势任务,系统总结了纪律建设成功经验,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为我们党以严明的纪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完善了纪律标尺,强化了制度约束,使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更加清晰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的纪律教育。自今年4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对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条例》的认识理解,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确保党的纪律始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新修订的《条例》是在全面总结党的纪律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对原有条例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此次修订,不仅体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也反映了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坚定决心。《条例》的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它不仅是对党的纪律体系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明确指引,对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洞察。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违纪违法现象逐渐显现,原有的纪律规定已经难以完全覆盖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条例》的修订,既是对已有纪律规定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新形势下纪律建设的创新和完善。通过修订《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纪律界限,增强了纪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行为准则。这不仅有助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有助于提升党的形象和威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深化学习教育,确保《条例》精神入脑入心
学习是行动的基础,只有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因此,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在学习过程中,要注重联系实际,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深入查找在纪律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纪律松弛、执行不力等问题。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那些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实落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律的权威性在于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问题,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关键岗位,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督措施,防止权力滥用和利益输送。
在监督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效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实现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同时,要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督促其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条例》权威性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保障在于责任追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失职失责导致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在责任追究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又要防止问责不到位、走过场。要注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积极改正错误的,可以给予从轻处理;对于拒不认错、态度恶劣的,要从严处理,确保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保护那些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为他们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纪律执行能力
纪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支撑。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的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执行能力。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帮助干部深入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提高他们的纪律素养和执行能力。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将遵规守纪作为重要标准,优先选拔那些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干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将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在纪律执行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存在违纪行为的干部,要坚决予以处理,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同时,要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帮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不断提高整个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总之,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条例》,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