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省、市纪委通知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扛起扶贫领域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做到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为全县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着力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监督重点
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违规问题与违纪问题一起查,公职人员与村干部一起查,单位问题与个人问题一起查,为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提供保障。
精准监督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查处党委、政府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被脱贫,对扶贫检查、巡察监督、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扎实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等问题。
2. 精准监督主责部门履职尽责情况,重点查处相关主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和懒政怠政等问题。
3. 精准监督扶贫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查处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中存在的敷衍塞责、马虎应付、权力寻租、违规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4. 精准监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查处在扶贫项目资金财务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行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有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为成员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拓宽线索来源,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二是加强与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强化通报曝光,对扶贫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达到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法律意识。二是组织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四是加强正面宣传,挖掘和宣传扶贫领域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分析研判,对发现的问题要深挖细查,追根溯源,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要注重标本兼治,既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树立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总之,全县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部署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