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x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要求和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县城创建为抓手,以提高政法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为目标,以政法委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为主线,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立足政法委工作职能,从全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素质的角度出发,把握我县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力促我县政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为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再立新功。
二、工作任务
按照《xxx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根据政法委机关工作职能,我委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弘扬见义勇为道德风尚。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县综治办负责)
2. 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进一步有效整合全县防控资源、加大人财物投入为保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治理组织具体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社会面、行政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的防范工作为基础,警防、民防、技防紧密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县综治办负责)
3. 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在行政村(居)建立治保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大基层警务室建设,配备治安辅助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县综治办负责)
4. 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强社会面管控强化巡逻力度,特别是在案件高发区域和时段增加巡逻频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政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做的努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此外,还将定期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5.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观念。特别关注青少年群体,加强校园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6.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7. 深化平安建设。继续深化平安建设,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平安建设全覆盖。加强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8.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政法队伍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政法委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报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通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量化管理。县政法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密切协作配合。创建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于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工作,要主动对接,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法委将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将我县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县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