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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住建局关于推动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河北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考核办法》(冀办发〔201x〕6号)规定的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和《河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细则》(冀扶〔201x〕20号)规定的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涵盖的扶贫相关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强化政治站位,下足功夫,充分发挥住建部门职能,全力服务推进扶贫脱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做好承担的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重点完成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应改尽改,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为我县脱贫摘帽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及推进实施

  (一)突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提前完成201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x年5月提前一个月完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x]37号),分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10户(其中维修105户,新建105户),我县利用县整合资金多改造了64户,实际改造274户(包括维修118户,新建156户),文件要求201x年6月底前要全部竣工。现在,201x年实施改造的274户中,236户竣工验收合格后,危改补助资金由县扶贫办直接拨付到了危改户,其余剩余38户正在抓紧竣工验收,将于5月份提前一个月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2、为了通过上级的脱贫验收,对各乡镇上报的47个贫困村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仍有部分危房未纳入改造计划。对此,我们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改造计划,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危房都能得到及时改造。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改造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级标准,真正让困难群众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屋。此外,我们还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群众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县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饮水安全工程30余处,解决了近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201x年底前全面解决全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每一个村民都能喝上干净、卫生的饮用水。

  2、加强农村道路建设

  农村道路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的纽带,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农村道路建设,将其作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抓手。201x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00余公里,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交通状况,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建设力度,特别是在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优先安排资金和技术力量,确保这些地区也能享受到便捷的交通服务。

  3、完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电力供应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累计投资3000余万元,完成了40多个行政村的电网改造,有效提高了农村供电能力和质量。然而,由于历史欠账较多,部分地区仍存在电压不稳、线路老化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继续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力争在201x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确保农村居民能够稳定可靠地使用电力资源。

  (三)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1、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

  为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从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这些干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据统计,自驻村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选派驻村工作队100余个,覆盖了所有贫困村,实现了驻村帮扶全覆盖。

  2、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结对帮扶

  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此,我县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结对帮扶工作,通过企业捐资助学、志愿者服务等形式,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00余家企业和500余名志愿者参与到结对帮扶活动中来,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超过1000万元,受益贫困人口达数千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结对帮扶渠道,创新帮扶方式,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1、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规定,我县制定了详细的补助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都能享受到应有的补助。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严格的审核制度,防止出现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现象,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据统计,201x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0xx余人次。

  2、加强危房改造后续管理

  危房改造完成后,如何保证房屋长期安全使用成为了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我县建立健全了危房改造后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已改造房屋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我们还加强对村民的安全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房屋使用观念,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安全隐患。通过这些措施,我们不仅提高了房屋的安全性能,也增强了村民的安全意识,为实现可持续脱贫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同时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脱贫攻坚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惩分明。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思想教育,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良性互动机制。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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