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统战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统筹推进《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不断提升统战工作能力水平,切实发挥更大作用、展现更大作为、凝聚更大合力,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 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
成立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把统战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做到有计划、有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将统战、宗教、民族等政策理论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同时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规章,推动宗教政策法规深入人心。通过定期召开统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此外,镇党委还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 强化摸底排查,夯实工作基础
多层面、多渠道开展港、澳、台、侨及侨属侨胞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全镇港、澳、台、侨及侨属侨胞动态情况,不断完善“数据库”,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加强辖区内农村小庙(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全面排查收集全镇范围内小庙建设、性质类别、信教人数等,建立小庙治理台账。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与港澳台侨胞的联系,积极邀请他们参与镇内各项经济社会活动,增进情感交流,促进团结和谐。
(三) 强化巡查监督,严格规范管理
加强对辖区内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场所的动态,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及上级的政策法规开展工作,扎实做好发起人、骨干人员的转化教育和疏导工作,讲明道理,讲透政策,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和法治观。建立健全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同时,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宗教组织,维护社会稳定。通过举办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提升宗教界人士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在统战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是部分干部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经济轻政治的倾向,导致统战工作推进不够有力。二是基层统战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统战工作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的统战人才。三是统战工作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创新意识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四是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地方仍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镇党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
(一)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大对统战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统战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二)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加大对统战干部的培养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选拔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统战工作队伍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对基层统战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注重发挥老同志的经验优势,建立新老传承机制,确保统战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统战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交友活动,增强统战对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引导,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注重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团体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四)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
进一步完善统战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统战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统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统战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加大对宗教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对于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镇党委将继续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统战各项工作,为实现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