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桥县201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201x年沧州市清洁能源供暖(气、电代煤)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供热工程:201x年城区集中供热扩面实现13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达153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201x年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计划1033户。计划在曹洼乡、桑园镇201x年已实施气代煤工程的村继续实施,曹洼乡224户;桑园镇809户。(完成时限:201x年7月底前)
二、实施步骤
1、施工准备阶段(3月20日—5月31日)
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对拟入网的居民小区进行调查摸底,督促热力公司与拟用热户洽谈,按要求完成改造,达到集中供热参数后与热力公司签订入网协议;热力公司按规划要求确定路由、办理规划和施工手续;确定施工人员、准备施工物资、预备施工。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有关乡镇政府要专门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
2、施工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热力公司按计划铺设一级管网20xx米,二级管网20xx米,供热泵站三座,工程总投资800万元。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有关乡镇政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结合城乡规划进行施工,确保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7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任务目标。
3、验收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施工完成后,按要求进行验收,确保11月10日前具备供暖条件。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施工完成后,要按程序组织验收,确保8月31日前具备通气取暖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201x年吴桥县清洁能源供暖及集中供热工程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推进。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资金保障
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县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工程资金需求。对于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县政府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积极性。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项目建设提供信贷支持。
五、宣传引导
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清洁能源供暖和集中供热工程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节能意识。要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政策,积极参与到工程建设中来。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县政府将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同时,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为今后的维护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七、后续管理
工程竣工后,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后续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一是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完善用户服务制度,开通服务热线,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对用户的培训和指导,普及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水平。四是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故障或事故,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八、总结评估
为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县政府将在工程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评估。一是评估工程实施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形成详细的评估报告。二是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通过总结评估,不断提升我县清洁能源供暖和集中供热工程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建设美丽吴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和集中供热工程,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为改善我县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