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政法综治工作要更好在助力脱贫攻坚上担当作为的要求,自觉履行好政法部门和综治组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镇脱贫攻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思想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作为补齐发展短板、推动追赶超越、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和重大机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以政法综治工作的新成效为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助力护航。
(二)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到202x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综治成员单位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不断提升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成效,确保涉贫领域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违法犯罪得到有力打击、司法公正得到充分彰显,全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机构
镇综治委成立“全镇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导、考核评价、责任查究等工作。组长:xxx 镇党委书记;副组长:xx 镇长,xxx 人大主席;成员:xx xx xx xxx xx xxx xxx xx xxx xx……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特别是针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三是加强对涉贫领域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贫困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帮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四是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秩序,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案件,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一是加大农村地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度,提高技防设施覆盖率,增强社会面管控能力。二是集中整治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加强对贫困地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盗窃、诈骗、非法集资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进行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三)优化法治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是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选派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工作水平。三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体能够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和谐社会。一是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二是推广“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强社区治理,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综治成员单位要把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整合各类资源,增加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投入,特别是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政法综治干部,通过培训、轮岗等方式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总之,全镇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