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在承德市隆化县召开的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现场观摩会的要求,针对全县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实际,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7月份在全县集中开展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夯实月”行动,原则上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带队进驻分包村开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3日至7月31日
二、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县关于规范提升扶贫脱贫基础工作的相关要求,集合全部县直和中省直部门单位力量,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亲自带队进驻帮扶村,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全力攻坚,确保高质量完成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
三、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亲自带队,自7月3日起,集中一段时间进驻本部门本单位分包贫困村(工作队由多部门组成的,由工作队长所在部门单位分包进驻该村),带领本部门本单位精兵强将和驻村工作队,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其中,一把手为县级干部的部门和中省直部门,可由常务副职或主管副职带队,进驻本部门单位分包贫困村。
2. 自7月3日起,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每天上午在本部门本单位办公,下午无特殊情况全部驻村工作。驻村期间,市级及以上要求县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活动,由一把手参加并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备;要压减合并县内一般会议活动,下午会议活动原则上由各部门各单位副职参加;要求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活动,必须报经县委办、政府办批准。
3. 对市直部门单位向我县派驻工作队所在村的基础工作规范提升,由县对口部门和单位与市直部门单位进行接洽,予以支援,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规划提升工作任务。“夯实月”期间,县对口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对此项工作负总责,确保支援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四、工作重点
精准识别再核查。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贫困户精准识别的标准和程序,对分包村所有农户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贫困人口识别准确、档案资料齐全、数据信息真实可靠。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调整,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做到“不错一户、不漏一人”。
2. 基础设施再完善。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分包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水、电、路、网等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同时,加强村庄绿化美化,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对于已经实施的项目,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3. 产业发展再推进。根据各村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积极引进和培育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产业项目。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增强自我发展动力。
4. 政策宣传再深入。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广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和成功案例,增强贫困群众的感恩意识和内生动力。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户家中,面对面讲解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
5. 民生保障再加强。全面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危房改造任务按时完成。特别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夯实月”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建档立册,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逐一销号解决。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 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挤占挪用现象。
4. 注重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在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编印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 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确保每名参与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
3. 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影响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质量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4. 严格督导问责。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要加强对“夯实月”行动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及时约谈提醒;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