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员星级管理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对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总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通过基层党组织、党员星级管理工作,实现基层党组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新提升、党组织负责人素质和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有新提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大发挥等目标。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星级管理,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 星级党组织评定从无星到五星,逐步增星晋级;星级党员评定从无星到六星,逐步增星晋级。在五星级党支部基础上选树党建标杆,授予“五好”党支部称号,在四星、五星、六星级党员基础上选树先进典型,授予“铜牌党员”、“银牌党员”、“金牌党员”称号。这一系列措施旨在通过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激励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提升自身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发展大局。
第二章 参与范围与职责
第四条 参与星级管理的基层党组织为全公司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可以参与相关活动,但不纳入星级评定范围。这一规定确保了星级管理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同时也为预备党员提供了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第五条 创先争优活动督导组负责督导单位星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初步评定,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所有星级党组织、党员的评定进行审核,并评选“五好”党支部、金银铜牌党员,评选结果报公司党委会研究审定。督导组和党委组织部将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第六条 基层党组织负责抓好日常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积极开展党组织、党员增星晋级活动,负责对本单位党员所有星级的评定。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星级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 内容
第七条 考评标准
(一)党支部星级考评标准。按照《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考评细则》进行考评,考评标准内容和分值分配等将按照每个考评周期的工作重点作修改调整。考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班子建设:主要考察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决策能力。具体指标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等。领导班子要带头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制度建设:主要考察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具体指标包括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力度以及党员的遵纪守法情况等。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 组织生活:主要考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具体指标包括“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党员的参与度等。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认真组织党课学习,确保组织生活规范有序。
4. 党员教育:主要考察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培养情况。具体指标包括党员的学习培训情况、思想政治教育情况以及党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情况等。党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养,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5. 服务群众:主要考察党支部在服务群众方面的表现。具体指标包括党支部在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党支部要始终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
6. 创新工作:主要考察党支部在创新工作方面的表现。具体指标包括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创新成果以及对其他工作的带动作用等。党支部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党员星级考评标准。按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考评细则》进行考评,考评标准内容和分值分配等将按照每个考评周期的工作重点作修改调整。考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素质:主要考察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立场。具体指标包括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贯彻情况、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情况以及在关键时刻的表现等。党员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工作业绩:主要考察党员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具体指标包括党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等。党员要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3. 道德品行:主要考察党员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具体指标包括党员的廉洁自律情况、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等。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4. 群众评价:主要考察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力。具体指标包括党员在群众中的口碑、群众对党员的满意度以及党员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的表现等。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 创新能力:主要考察党员在创新工作中的表现。具体指标包括党员在工作中提出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及取得的创新成果等。党员要敢于创新,勇于探索,不断推动工作的创新发展。
第四章 评定程序
第八条 评定程序分为自评、初评、复评和审定四个阶段。
自评: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照考评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填写《星级党组织自评表》和《星级党员自评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自评阶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估自身的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2. 初评:创先争优活动督导组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和初步评定,提出初评意见。初评阶段要严格标准,认真细致地审查自评材料,确保初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复评:党委组织部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复评。复评阶段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情况,确保复评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4. 审定:公司党委会对复评结果进行研究审定,确定最终的星级评定结果,并予以公示。审定阶段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 评定结果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广大党员和职工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党委组织部反映,党委组织部将及时调查核实,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 激励与奖惩
第十条 对获得星级评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物质奖励:对获得“五好”党支部称号的基层党组织,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对获得金银铜牌党员称号的党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资鼓励。
2. 精神奖励:对获得星级评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网站、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同时,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评优评先活动。
3. 发展机会:对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司将优先考虑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发展机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成长空间和发展平台。
第十一条 对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整改通知:对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委组织部将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督促其限期整改。
2. 帮扶指导:公司党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帮扶指导,帮助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其尽快达到星级标准。
3. 跟踪检查:党委组织部将定期对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跟踪检查,了解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六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二条 为确保星级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党委将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保障机制。
监督检查:公司党委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星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 责任追究:对在星级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司将严肃追责,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确保星级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 经费保障:公司将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星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奖励表彰、教育培训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必要的经费支持。
4. 技术支持:公司信息技术部门将开发星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星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公司党委备案后实施。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将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以确保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