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县的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并做到举一反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举报问题
某镇镇村北无名养牛场养殖污水排入清凉江,污染水环境。
(二)责任单位。某镇党委、政府,县农林局(畜牧)、县环保分局、县电力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
(三)督导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监委。
(四)整改目标。严防反弹。
(五)整改方案。一是在已关停取缔工作基础上,某镇党委、政府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严防反弹。二是县水务局要对清凉江沿岸非法排污口进行排查、封堵;三是举一反三,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为单位,对本辖区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问题种类,落实具体整治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举报问题二
(一)问题内容。衡水市故城县某镇第什村刹车片厂垃圾污染问题。
(二)责任单位。某镇党委、政府,县农工委、县环保分局、县电力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
(三)督导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监委。
(四)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
(五)整改方案。一是某镇政府要举一反三,对第什村及辖区内工业企业集中区内的生活垃圾存放点进行全面排查并清理;要会同环保部门对附近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二是某镇政府要在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要强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镇、村网格环境监管作用,防止工业固废乱倾乱倒,防止问题反弹;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三是由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环保意识,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三、举报问题三
(一)问题内容。某镇某村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二)责任单位。某镇党委、政府,县住建局、县环保分局、县公安局。
(三)督导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监委。
(四)整改目标。规范施工行为,减少噪声污染。
(五)整改方案。一是县住建局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二是县环保分局要加强夜间巡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县公安局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确保执法顺利进行。四是某镇党委、政府要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举报问题四
(一)问题内容。某镇某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影响村容村貌。
(二)责任单位。某镇党委、政府,县环卫局、县环保分局。
(三)督导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监委。
(四)整改目标。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村民生活质量。
(五)整改方案。一是某镇党委、政府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村内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村内干净整洁。二是县环卫局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指导和支持,提供必要的清洁设备和技术支持。三是县环保分局要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监管力度,确保垃圾处理符合环保标准。四是某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村容村貌持续改善。五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五、举报问题五
(一)问题内容。某镇某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行为。
(二)责任单位。某镇党委、政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环保分局。
(三)督导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监委。
(四)整改目标。恢复水源地原貌,确保水质安全。
(五)整改方案。一是县水利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册。二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依法依规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三是县环保分局要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水质达标。四是某镇党委、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保护水源地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建立健全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六、举报问题六
(一)问题内容。某镇某村农田灌溉用水受到污染,影响农业生产。
(二)责任单位。某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分局。
(三)督导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监委。
(四)整改目标。改善农田灌溉水质,保障农业生产。
(五)整改方案。一是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水务局、县环保分局对受污染的农田灌溉用水进行全面调查,查明污染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二是县水务局要加强农田灌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灌溉用水清洁。三是县环保分局要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管,推广科学施肥和农药使用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四是某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农民采用绿色生产方式。五是建立健全农田灌溉水质监测体系,定期检测水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效果经得起检验。对于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通过本次整改工作,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