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方案范文 > 某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某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1.乡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2.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派出所要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4.乡村镇建设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5.民政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派出所、中心学校、乡团委、乡妇联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有效关爱保护。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老人等群体的关爱服务,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与保障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溺水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在夏季和节假日等溺水高发期,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家长和学生注意安全,避免到危险水域玩耍。同时,各学校要将防溺水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和演练,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2.强化水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塘坝、沟渠等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建档立册,明确责任人,设置警示标志,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不留死角。特别是对于无人看管的自然水域,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理,防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

  3.完善应急机制,提升救援能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开展救援。同时,要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战能力。各学校、社区要配备必要的救生器材,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使用。

  4.落实责任追究,严格考核奖惩。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溺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全乡上下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教育、公安、水利、卫生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3.注重实效,务求长效。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加强督导,确保落实。乡综治办要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在全乡范围内构建起一张严密的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中来,共同守护好每一个孩子的生命安全。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