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宣传平安xx、法治xx建设,充分展现我区全体平安志愿者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提升全区群防群治工作热情,全面提高群众对综治平安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我区平安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利用向首都文明办、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活动契机,区综治办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最美平安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奖项设置
活动评选“最美平安志愿者”5名,“最美平安志愿者”提名奖若干名。
二、评选要求
此次评选活动由区综治办主办,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评选活动面向全区平安志愿者,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心社会治安公益事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高,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实际行动追求平安梦,为平安xx建设添砖加瓦,接受组织安排,服从统一指挥,勇于奉献、乐于助人,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严格遵守平安志愿者章程和工作守则,在平安志愿服务中积极带头,在重大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时时处处注意维护和树立平安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过程
(一)发动阶段(201x年10月中旬)
下发评选通知,各镇、街道启动本辖区的评选、推荐、自荐的发动组织工作。(通知已于10月26日下发各镇街)
(二)初评阶段(201x年10月26日-31日)
各镇、街道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开展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选,最终确定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全区“最美平安志愿者”评选。
2. 各镇、街道将推荐表(推荐表附后)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区综治办,报送截止时间为201x年10月31日。推荐材料应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所获荣誉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四、复评阶段(201x年11月1日-10日)
区综治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镇、街道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评。评审组将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服务记录、群众评价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 评审组将通过实地考察、走访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候选人的实际表现和服务效果,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复评结束后,区综治办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复评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此期间向区综治办反映。
五、终评阶段(201x年11月11日-20日)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将进入终评阶段。终评阶段将邀请区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及部分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审。
2. 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复评结果和公示情况,综合评定“最美平安志愿者”和提名奖获得者。
3. 终评结果将在201x年11月20日前公布,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激发全区平安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六、表彰奖励(201x年11月下旬)
区综治办将在201x年11月下旬举行“最美平安志愿者”表彰大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大会将邀请区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示重视和支持。
2. 表彰大会上,获奖者将被授予荣誉证书和奖杯,并有机会发表获奖感言,分享自己的志愿服务经历和心得,以激励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平安建设的行列中来。
3. 区综治办还将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对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后续工作
区综治办将建立“最美平安志愿者”档案库,对获奖者进行长期跟踪管理,定期了解其志愿服务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对表现突出的“最美平安志愿者”,区综治办将优先推荐其参加更高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如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评选等,为其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3. 区综治办还将组织“最美平安志愿者”走进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分享志愿服务经验,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通过此次“最美平安志愿者”评选活动,我们旨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树立典型榜样,激发全区广大平安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贡献智慧和力量。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